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1〕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的高等学校聘任的专任教师职务人员。
二、认定程序
1、申请人网上注册并报名
申请人于2021年4月19日8:00时—4月21日18:00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材料初审及现场确认
申请人需准备个人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并将个人材料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具体个人申请材料及要求请参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在2021年4月20日8:00—4月22日18:00时,提交个人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及现场确认地点为:会议中心209室。
3、材料提交与复审
2021年4月26日—4月28日,我校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个人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复审。
三、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工作安排
(一)补发教师资格证需提交材料:
1、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由补证人在中国教师网下载。
2、个人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背面写明单位及姓名)。
4、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需提供材料:
1、提交原教师资格证或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
2、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背面写明单位及姓名)。
4、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个人纸质材料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写明“山西师范大学、具体工作单位、姓名和手机号”;电子版材料以“山西师范大学+姓名+具体材料名称”命名,并放在“山西师范大学+姓名”文件夹里。按文件要求提交的照片需与网报、体检照片一致,背面写明“山西师范大学、姓名和手机号”。
2、需要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将材料在2021年4月21日前提交至会议中心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