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3〕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的高等学校聘任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程序
1、申请人网上注册并报名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5日9:00—11月17日18: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材料初审及现场确认
申请人需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具体个人申请材料及要求请参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于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2日17:00,提交个人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地点为:太原校区办公南楼413B室。
3、材料提交与复审
2023年11月29日—12月1日,我校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个人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复审。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个人材料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写明“山西师范大学、具体工作单位、姓名和手机号”;按文件要求提交的照片需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体检照片一致,背面写明“004山西师范大学、姓名”。
2、体检表正反面打印,照片处加盖教师发展中心公章后去医院体检,体检结论必须有合格字样或加盖医院合格章。妇科体检需要体检医生写清楚体检结论或者注明未婚不体检等字样,并签名。
3、硕士申请人员申请任教学科要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学科一致,博士申请人员任教学科要与毕业证专业一致或相近,如不一致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课表等。
4、岗前培训合格证需粘贴照片,请准备红底一寸照片一张(与岗前培训网络学习平台上传照片一致),并将照片于11月15日前交到办公南楼413B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岗前培训合格证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办理完毕后一并发放,请先准备其他个人申请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 2051935
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