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我校新入职教师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提升教学理念,提高教学水平,合理规划自身的教师职业生涯,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学校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专家对2017年新入职教师进行教学能力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由各学院指导教师在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资源设计与开发能力、听课与教学观摩、教学表现和学习态度几个方面对学员进行考核,填写《2017年山西师范大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教师评价表》,指导教师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教学能力考核。学员需在11月30日前将此表交到教师发展中心。
2.学员需提交如下材料作为考核依据:拟承担课程的教案(3份,不同教学内容)、教学课件(3份,与教案授课内容一致)、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规划(1份)、听课记录(10份)、岗前培训总结(1份)。
3.学员务必在12月20日之前将所有参与考核的资料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4.学员岗前培训成绩由考勤成绩和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考勤成绩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评定;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由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负责评定。
5.教学能力考核将由教学咨询与指导委员会在提交的3份教案中随机抽取一份对学员进行考核。
6.考勤成绩占10%;教学能力成绩占90%(对教案、课件和课堂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7.教学指导委员会在12月4日、12月5日进行学员教学能力考核。
8.自行准备拟承担课程的教案(3*5份)、教学课件(3份),供评委老师考核参考。